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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2021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》

发布时间:2022-05-09   浏览:

《四川省2021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》

扶持对象:

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、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(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)。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。大学生村官、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。省内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,以及毕业5年内、国家承认学历、在川创业的港澳台大学生,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。

补贴类型:

1.创业培训补贴: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可享受培训补贴。

2.创业补贴: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,给予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1万元补贴,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大学生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对其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40%。

3.科技创新苗子项目支持:对 “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” 培育项目给予1万元至5万元资金支持,对通过评审的重点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。

4.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支持:对参加“创客中国”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“创客天府”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,给予一定资金支持,同时享受“投贷服”联动机制等帮扶措施。

5.创业吸纳就业奖励: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。招用3人(含3人)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,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,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6.创业担保贷款贴息: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
7.青年创业贷款: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(州)团委申请3—10万元免利息、免担保,为期36个月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,并配备1名志愿者导师“一对一”帮扶。

8.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:

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(管理期3年)的,认定时给予90万元补助;被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,再给予90万元补助。

对新建的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(含改扩建)和大学科技园,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奖补;对新建的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、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,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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